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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編制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1-07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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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署編制有檢察長1人,主任檢察官、檢察官、檢察事務官、書記官、法警等,合計30人。設立初始,實際人力多由臺灣高等(法院)檢察署兼任,一般行政業務亦由該署行政單位兼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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