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- 1 檢察官與法官有何不同?
- 2 有關上訴的規定為何?如何聲請檢察官提起上訴?
- 3 聲請再議的規定為何?
- 4 聲請再審的規定為何?
- 5 如何查詢前科?
- 6 可否查詢他人前科資料?
- 7 有關案件之管轄地?
- 8 押標金、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之收取及發還作業?
- 9 經二審法院宣告判決徒刑案件,是否自行至二審檢察署報到執行?
- 10 內亂外患罪之被告不起訴、無罪或已入監服刑,如何請求發還保證金?
- 11 智慧財產法院、智慧財產檢察分署、智慧財產局是否同一性質的機關?有何不同?
- 12 收到地檢署的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(著作權、商標等如前述)不起訴處分處分書,告訴權人不服,要聲請再議,應向何單位聲請?
- 13 在夜市發現盜版光碟,請問要向何單位檢舉呢?
- 14 對於智慧財產檢察分署駁回之再議案件,如不服,應如何救濟?
- 15 有關告別式等殯葬禮儀中使用佛經音樂,其音樂著作旋律部分,究竟有無公開演出權?
- 16 法警是否屬於警察人員?執行哪些職務?
- 17 若參加司法特考書記官類科考試及格分發至某個地檢署服務,有沒有調動到其他地檢署或二審檢察署的機會?
- 18 出席費、講座鐘點費之支領?
- 19 廠商貨款領取方式採存入受款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方式辦理?
- 20 請問我可以從何處獲得臺灣地區之犯罪統計?
- 21 檢察機關人員發生違法情事時,請問要如何檢舉呢?
- 22 告訴人、被害人、被告或其他利害關係人,就曾經在檢察署偵查的案件向檢察署或檢察官陳情時,會不會石落大海?
- 23 被告經准予具保該如何辦理?
- 24 如何請領證人日、旅費?
- 25 單純喝酒犯公共危險案件,經地檢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後,為何又會收到高檢署的處分書呢?
- 26 檢察官開庭可否配合當事人之時間?
- 27 徒刑、拘役、罰金、社會勞動與勞役間轉換及折算之方式?
- 28 未依緩起訴處分所定限期內,將檢察官諭知履行事項之悔過書寄達地檢署,會如何呢?
- 29 有關領取刑事案件證人旅費之相關規定?
- 30 如何幫助吸毒者戒除毒癮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