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處理流程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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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07-1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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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民眾進入本署網站點選檢察長信箱,反映問題或意見內容。
2.本署設有專責人員接收檢察長信箱內民眾信件,並依照公文收件流程列印信件送請檢察長核閱後,再登記簿冊送收發室循收文(狀)掛號登錄於本署公文系統。
3.依據信件問題、意見內容,交由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員辦理後續事宜。
4.業務承辦人員簽辦作業後陳請檢察長核判,將辦理情形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民眾。
*收件後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信,辦理時間約7個工作天